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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日期:2022-04-22 16:48:33   打印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基本信息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本行董事长张超、行长李立群: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行注册名称: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安惠民村镇银行”,下称“本行”);

1.6 本行英文名称:Yunan Huimin Village Bank。

1.7 本行法定代表人:张超

1.8 本行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吉祥路62号

邮政编码:52750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yahmbank.com

1.9 选定的信息披露方式:

年度报告披露的网站网址:http://www.yahmbank.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云安惠民村镇银行风险合规部及主要营业场所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马芬芳

联系电话(传真):0766-6633061

电子邮箱:2954118430@qq.com 

1.10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云浮市东立胜会计师事务所

1.11 其他有关信息:

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浮监管分局批准,由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行,联合广东传奇岗石有限公司、云浮市琮琪贸易有限公司、京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浮市天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银行,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总部设在云浮市云安区吉祥路62号,2014年1月27日成立,2014年2月25日正式对外营业。本行及其分支行的经营范围是: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1年末,本行共有员工26人,内设5个职能部门,客服和投诉电话:0766-6633071。

 

二、财务会计报告

2.1 资产负债表

详见附件1: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2 利润表

详见附件1: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3 现金流量表

详见附件1: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详见附件1: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5 财务报表附注

详见附件1: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6 2021年度主要指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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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财务情况说明书

详见附件2: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风险管理信息

3.1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风险管理层级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全面风险管理各个方面实行全程风险管理。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和保持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决定整体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风险限额和重大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负责确定总体风险偏好,监督管理层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策略。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行拟进入或被限制进入的风险领域;风险限额和整体风险承受标准;本行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技术;本行风险授权的程序和标准;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在本行内部得到统一遵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行高级管理层是风险管理的执行主体,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本行的日常管理,是本行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层,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根据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及授权管理层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落实各类风险管理政策、程序,负责承担并监控业务经营中产生的所有风险,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管理工作。总行设立风险合规部,配置专职人员3人,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从事风险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本行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统一管理,该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保持独立,根据风险管理战略的要求,传导、落实和执行各项具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标准和风险管理政策,保障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承担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程序等宏观层面的管理,负责拟定相关管理政策和程序,对整体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归集和汇总,按照一定的频度向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

3.2 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建立了信贷管理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等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四是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3.3 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合规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资产安全性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称为不良资产。信贷资产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旨在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非信贷资产是按照非信贷资产的形态、对象、权属、账龄等因素,按照核心定义,对不同的非信贷资产相应使用风险分类法、可变现净值法、账面价值法等分类方法进行质量分类,旨在及时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处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为判断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充足性提供依据。

3.4 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致力于服务“三农”及“小微”,贷款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大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21年,我行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农、林、牧、渔业占比15.33%、建筑业占比1.21%、批发和零售业占比24.97%、交通运输业占比47.54%。涉农贷款余额16604.66万元,比年初新增2193.06万元,增速15.22%,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682.08万元,增速12.16%,贷款户数118户,比年初新增15户,小微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提升。

3.5 各类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个部分,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精细化程度,优化信贷投向及客户结构,不断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

年末各项贷款总额19040.25万元,实现贷款利息收入1157.45万元,占营业收入66.49%,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9%,逾期贷款989.97万元,占比5.20%,其中逾期60天以上贷款735.21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19.7万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100%,资产利润率-1.47%,表内外信用风险资产合计23175.38万元,其中不良资产余额19.7万元,不良资产率0.09%。不良贷款19.7万元的借款人为陈永怡,贷款类型为保证类贷款。该笔贷款自2020年8月出现利息逾期,经多次、多渠道催收未果后,我行于2020年8月19日正式向云安区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陈永怡、保证人黄伟英及周世勤,该案于2020年9月24日在云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2020年12月29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书文号(2020)粤5303民初629号〕,判决我行胜诉,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偿付我行19.7万元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该笔贷款现已进入执行阶段,但由于借款人及保证人缺乏有效财产,暂未执行完毕。

(2)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符合监管要求,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项业务拓展能够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办法,整体运行规范有序。一是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对不符合实际的各项制度予以及时修订,2021年度新建制度6个,修订制度15个,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二是组织员工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三是加强内部检查,重点关注员工柜面合规操作、授权管理等高风险点,持续做好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年内共进行了两次常规稽核检查、两次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四是每季度开展员工行为排查,每半年开展员工家访,及时了解员工8小时以外行为,防范案件风险发生。2021年度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

(3)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把利率敏感性分析、市场风险限额指标体系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对利率走势预测防控利率风险,针对交易账户市场风险,本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有加强投资业务管理、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截至年末,我行未发生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管理

截至年末,我行流动性比例为37.68%,核心负债依存度64.18%,流动性匹配率96.7%,优质流动资产充足率42.11%,流动性缺口率-6.2%,最大十户存款比例55.91%,月末存款偏离度3.38%,存贷比116.66%。由于我行存贷款基数较小,影响我行流动性的主要因素为存款流失与同业往来款项。本行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原则和稳健的管理策略。一是加强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管理,每半年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每年开展一次与发起行联动压力测试,并将主发起行流动性支持写入我行章程,主发起行承担起本行流动性兜底责任,承诺为本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并与本行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明确流动性支持的触发机制和资金安排,牵头组织重大风险处置;二是控制期限错配,审慎配置中长期资产,优先发展稳定性的存款资金来源和一年以内资产业务,信贷政策对中长期贷款等实施限额比例控制,保持资产负债期限合理匹配。

(5)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本行提升信息科技风险防控能力措施包括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内、初步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重视信息系统开发及测试、强化外包风险管理等。

(6)国别风险

本行暂未开展外币业务,未设立境外机构,故暂无国别风险。

(7)声誉风险

本行在舆情风险管理中不断强化工作力度,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范我行声誉风险,并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舆情监测报告。截至年末,我行未发生舆情风险事件,暂无声誉风险。

 

四、公司治理信息

4.1 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本年度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2021年3月20日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九项提案,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温佩君、陈伟国2名律师对会议进行全程见证。

提案一: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提案二: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提案三: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提案四: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提案五: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提案

提案六: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的提案

提案七: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提案

提案八: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尽责评价报告》的提案

提案九:关于《补增李立群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

4.2 董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构成情况

截至年末,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4人。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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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较好的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决议;二是按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三是自觉接受监督,邀请监管部门、职工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四是对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本年度共召开董事会3次,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3月20日召开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一: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案防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补增李立群同志为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录》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1年9月20日召开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一: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云浮市云安区鲲鹏教育基金会捐款伍万元》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2021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正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3、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议案一: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超辞职》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李立群同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4.3 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情况

截至年末,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1人,外部监事1人,职工监事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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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决策、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评价情况;召开监事会,听取风险、案防工作报告,听取财务执行情况报告,监督经营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经营中存在的偏差。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2021年3月20日召开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一: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管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录》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常规稽核检查报告》的议案

2、2021年9月20日召开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一:关于修正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2021年第二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

3、2021年11月27日召开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议案一: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临时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常规稽核检查报告》的议案

4.4 高级管理层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构成情况

截至年末,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2名副行长组成。

1、李立群,现任行长,2019年8月起任职,负责全面工作,直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风险合规部。

2、马守明,现任副行长,2016年7月起任职,协助行长负责管理营业网点运作、财务,分管营业部和计财运营部。

3、王政忠,现任副行长,2016年7月起任职,协助行长负责信贷管理和后勤工作,分管综合业务部和综合管理部。

(二)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高级管理层勤勉尽职、遵纪守法,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按照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它各项政策履行职责,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阶段的经营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通过召开年初经营工作会议、按月召开行务例会、定期与不定期召开行长办公会议等安排部署经营管理工作。

4.5 部门设置

截至年末,我行共有营业网点1家,暂无分支机构,内设五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营业部、计财运营部、风险合规部。

4.6 薪酬管理架构

本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成员为:张超、马守明、王政忠、吕洁梅、李伟超。

4.7 薪酬总量

2021年,我行薪酬总量563.29万元。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薪酬总额255.18万元,占45.3%,正式员工薪酬总额131.8万元,占比23.4%,派遣员工及后勤员工工资176.31万元,占比31.3%。

4.8 重要风险人员薪酬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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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履行社会责任

(一)公益捐赠情况

本年度对外公益捐赠5万元,主要是向云浮市云安区鲲鹏教育基金会捐款,用于云安区开展经常性的助学助教、奖学奖教,改善办学条件,为云安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云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税金缴纳情况

本年度缴纳各项税金合计117.59万元,其中缴纳增值税90.2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31万元,教育费附加2.71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80万元,印花税0.68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89万元。

 

五、年度重大事项

5.1 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共有在册股东6户,均为法人股,合计股份8000万股,本年度没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无变化,持股无变化,无分立合并事项。发起人股东与现有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发起人股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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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股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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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股东贷款情况

我行未对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

5.3 上存主发起行资金

截至年末,我行存放主发起行资金0元,主发起行存放我行资金0元。

5.4 关联方关系

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或一方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均被视为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或企业均可能成为关联方。

(一)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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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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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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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关联方

1、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2、其他持有本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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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本行关联方交易主要为同业业务。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1、存放同业款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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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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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业存放款项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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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业存款款项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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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吸收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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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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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我行股东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更名为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3月28日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版本)进行了修订,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21年6月11日完成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备案手续,并印发了《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2月12日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版本),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第二条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修改为:第二条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原:第十四条 本行股份的认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行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共计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本行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承担相同义务。本行股东及其认购的股票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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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第十四条 本行股份的认购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行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共计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本行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承担相同义务。本行股东及其认购的股票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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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行发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签署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发起人协议书》对本行股东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本行章程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行全体股东知悉该发起人协议书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按照该发起人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发起人协议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二条 本行发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签署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发起人协议书》对本行股东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本行章程的有效组成部分。本行全体股东知悉该发起人协议书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按照该发起人协议书的有关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发起人协议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5.6 董事变动情况

因我行董事变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 2020〕 113号)有关规定,经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李伟超同志任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董事于2021年10月27日到任,任期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李伟超,男,1982年6月1日出生, 2004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至2012年4月,任湛江一建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2012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广州市大海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21年5月,任京基集团广州分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6月至今任云浮市琮琪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6.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 本年度内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6.3 云浮市东立胜会计事务所为本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附件1:《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pdf

        附件2:云安惠民村镇银行2021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pdf



云安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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